李家超推高層官員責任制 重複性失誤領導擔責 「全政府動員」縮水浸處理至兩天 | 100 Case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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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家超推高層官員責任制 重複性失誤領導擔責 「全政府動員」縮水浸處理至兩天

橙新聞】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(13日)透露正審視建立「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」,要求政府部門主管及高級公務員承擔領導責任。他在《星島日報》專訪中強調,此舉針對重複性、嚴重性問題,旨在強化政府治理效能。現行公務員制度雖與政治任命官員不同,但「責任制必須存在」。
李家超明確劃分責任範圍:日常管理疏失由基層承擔,但「重複發生或系統性問題,領導層必須問責」。
懲處機制將結合現有公務員評核體系。據政務司司長統籌方案,高級官員若未能履責,除影響升遷外,可能面臨凍薪等處分;涉及紀律問題者則啓動紀律程序。李家超指出:「高級公務員的個人尊嚴本身就是重要約束」,具體細則待年底前公布。 政府文化改革雙軌並行
  1. 制度創新:透過「全政府動員」機制突破部門壁壘,重大事件(如災害應變)由特首直接統籌,3年內測試逾5萬公務員協作能力;
  2. 效率實證:惡劣天氣導致地區水浸,傳統處理需1-2週,現縮短至不足48小時。
李家超坦言改革初期遇阻力,部分公務員對跨部門動員存疑,但實踐後轉為認同。他以辯證思維解讀:「當參與者形成主流,觀望者自然融入——變革是門高深藝術。」 行政立法互動新模式
  • 前廳交流會:3年舉行27次,司局長與議員直接磋商政策細節;
  • 特首答問會:設定宏觀議題(如國家發展戰略),引導議政聚焦大局;
  • 立法效率躍升:通過法案數量同比增50%,擱置多年的三隧分流等爭議方案終落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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